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为发挥专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的作用,提高评估工作质量,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建设工作,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,现就我校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、作风正派,专业水平高,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,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(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、2),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、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,推荐人数不限,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专家来源、学科专业、职称职务、年龄、工作专长(经历)等因素,原则上符合条件的专家均可推荐。
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11月29日17:00时前将推荐专家名单及联系电话发至评估中心。
联系人:吉 东
电 话:18545840086(同微信号)
邮 箱:86741058@qq.com
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
2022年11月25日